台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今天(24日)宣布,7月起将实施LED灯泡强制检验,未经检验即上市销售且经查证属实者,将依法开罚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近年来节能环保意识提高,安定器内藏式LED灯泡因具耗电量小、寿命长、反应速度快的特性,逐渐成为现代生活中照明来源之一。不过,标检局接获消费者、公会反映,随着LED灯泡产品日新月异,相关产品标示或规格常造成消费者混乱,为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标检局今年1月6日公告,自7月1日起LED灯泡商品将实施强制性应施检验,测试项目包含安全、性能及电磁干扰。标检局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若进口或台湾地区产制LED灯泡商品未经检验即上市销售且经查证属实者,将依商品检验法第60条规定,处以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至于7月1日前进口或生产的产品,标检局官员指出,只要厂商在6月30日前取得相关制造文件,即不在7月1日要强制列检管理范围,依旧可以贩售。
点评:检验出真品,大家现在玩LED都玩过火了,产品是日新月异,但是质量却难以保证,消费者抱怨声层出不群。国内检测标准也是喋喋不休,但在执行力上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终归是理论与实践不相符,指导不了实践操作,或者是操作的可行性值得考虑。台湾这个强制检验验证倒是站在消费者立场上考虑,值得学习借鉴,不然我们真能把LED玩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