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编辑视点 » 正文

【曝光】照明行业又一侵权案 佛山某照明企业提起诉讼

字体变大  字体变小 发布日期:2015-07-25  来源:南国都市报  浏览次数:1578
核心提示:【曝光】照明行业又一侵权案 佛山某照明企业提起诉讼

从立案到审理,仅用了8天时间,近日,海南一中院成功调解了9件侵害商标权纠纷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家商店经营者,因销售照明灯上使用的商标与广东厂商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9家商店各赔偿对方8000元。

 

佛山某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系“汾江”注册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两次被广东省评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文昌、琼海等地的9家五金店经营者,未经佛山照明公司许可,在其商铺售卖侵害商标权的管型照明“卤钨灯”产品。经工商查扣,证实扣押的灯管全部不是原告公司及公司授权单位生产的商品。

 

佛山照明公司以9家商店销售的管型照明“卤钨灯”上使用假冒的“汾江”商标与原告使用的完全相同,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佛山照明公司造成了商誉和经济损失,向海南一中院提起诉讼,提出索赔请求。

 

法官发现,9家商店未尽审查义务,购买了他人上门推销的含有“汾江”商标的管型照明卤钨灯的侵权产品。

 

经倾情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9家商店各付8000元赔偿款给原告企业,9宗案件调解结案。

 

自今年年初至7月,省一中院民三庭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件,审结15件,结案率83.33%,平均审理天数为12天。其中调解11件,撤诉3件,判决1件,调撤率为77.78%。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搜搜LED网无关。本网站对文中所包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所有投稿或约稿,一经采用,即被视为完全授权,本网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形下,在本传媒旗下平台选择调用。
【版权声明】「搜搜LED」网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搜搜LED」网站所有,包括在标题后表明(本刊)字的均属本刊原创并已刊登杂志的文章,本着信息共享与尊重原创作者的原则,转载必须注明来源:搜搜LED网或《LED照明世界》或《LED屏显世界》,如有发现在未注明来源的情况下复制、转载或出版,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在线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LED网 | 微峰会 | 案例欣赏 | 微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展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09180418号

©2014搜搜LED网版权所有  >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
 
顶部微信二维码微博二维码
底部
扫描微信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
扫描微博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