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数十供货商被拖欠上千万货款
作为鑫佑的采购部员工,易女士对公司的供货商供货情况一清二楚。据她透露,该公司拖欠来自东莞、深圳、珠海、昆山、苏州等地数十个供货商至少1000多万元货款。记者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随机联系了几位供货商。位于东莞市谢岗镇窑山村的迈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任先生表示,自己公司2012年开始供货给鑫佑公司,结果鑫佑公司从今年5月25日开始拖欠货款,现在欠了自己90万元的货款,他表示会走法律程序要回自己的钱。
珠海市斗门三元泰电子有限公司的黄经理则告诉记者,其公司给鑫佑供货超过两年,鑫佑公司从去年年底开始拖欠货款,累计拖欠货款达106万元。黄经理说,像他们这样大一些的公司,如果能通过法律程序要回一些钱,就还能挺过去,但像东莞市其它一些供货几万到十几万元的小供货商,如果要不到钱就有可能面临倒闭。黄经理还担心,鑫佑公司可能会把资产转移至新厂,最后要不回欠款。
东莞中邦吸塑的负责人冉先生也表示,鑫佑公司欠了自己公司近7万元货款,也不知该如何讨回。
执法部门:正在公示调查 将依法进行裁决
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排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就鑫佑光电科技公司的欠薪行为,收到相关投诉后,相关部门多方联系经营者,但经营者称资金周转困难,返台湾筹集资金发放员工工资,承诺5月29日正常发放工资。但该公司未能在承诺期内支付员工工资,因而引发员工到镇信访办信访。
上述负责人介绍,6月10日,鑫佑公司委托律师和第三方到公司向员工宣布公司结业重组,与员工商讨工资发放事宜。提出3~4月工资按工资表发放,由于5月公司没有实际生产,因此按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有5名员工不同意,没有领取工资。鑫佑公司员工李女士、周女士等5人向石排人力资源分局仲裁庭提交申请劳动仲裁资料。仲裁庭工作人员经审理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后,予以受理。该5名员工提出的诉求包括支付工资及额外经济补偿金;支付代扣的社保费;支付待通知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15年6月10日解除,总金额约共31万元。
但由于该公司处于停产期间,没有人员直接签收应诉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工作人员依据法律的规定,采用张贴告知的形式,告知该公司。目前,该宗案件正在公示调查阶段,仲裁庭将依法进行裁决。对此,周女士表示,虽然当地相关部门已经介入,但通过法律途径可能一拖就是半年,甚至更长时间,但他们都是有一家老少等着他们养活,感觉工人的合法权益没得到保障。
此外,关于周女士怀孕期间被失业,上述负责人回应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建议该员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破产后应优先支付员工工资
对于欠薪逃匿问题,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的喻秋律师表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员工的劳动报酬应该优先支付。据喻秋介绍,欠薪行为可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负刑事责任,一种则是负民事责任。“公司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并逃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喻秋表示,这种行为属于刑事行为。
另外,民事责任则是公司欠薪但不逃匿,员工可和企业协商解决问题。对于公司的协商方案,员工可以同意公司也可以不同意。不同意,则可走法律途径解决,但诉讼时间往往比较漫长。“即使最后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要是该企业有固定的资产,赢了官司才有较大的机会获得赔偿。”此外,对于供货商上千万元的货款问题,喻秋也建议供货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