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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假冒
产品假冒,不管在哪个行业都非常严重。不过,灯饰照明行业日前就爆出了多宗假冒案,再次把欧普照明、雷士照明推向风口浪尖。
今年3月份浙江嘉兴发生了一起案值超过17万元的特大假冒商品案,被假冒的商品是欧普灯泡灯管,这一批“OPPLE”灯管达7980根,制作粗糙、包装简陋,且外包装盒没有任何标记,经调查发现均为侵犯“OPPL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一家受访厂家表示,现在在行业里有一股声音,喊出这样的口号:只要你提供品牌,我们什么样的产品都能做,什么品牌都有,只要你提供,我能满足你的一切要求,价格只有那个品牌的三分之二甚至一半。
如今这种假冒的现象已经从线下蔓延至线(互联网)上。网络上也有人打着别家的旗号卖灯,但在互联网上的市场比较空白,目前互联网的假冒对企业的影响并不大,所以企业还不怎么重视。
冒用厂名、异地厂址
被“开分公司”也许是除了产品假冒外最普遍的假冒方式了。以茂源电源为例,在2011年出现了一家中山茂硕电源的门店,该门店冒充茂硕电源产品进行销售,通过客户知道中山有假茂硕电源存在后,茂硕电源就希望通过劝告、律师函、媒体广告等方式制止这种侵权行为,但结果甚微,最后正牌的茂硕电源就选择开一家直营店替代原来的假茂硕电源。不过,经记者查证,这家假茂硕电源并没有停止这种行为,只是转移了门店的位置。
实际上,不只是茂硕电源这样的上市企业,许多灯饰照明企业都会遇到被“开分公司”的事情,如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也遭遇过××市聚科照明有限公司的假冒。
欧普照明也遭遇了相似的情况。今年5月,西安市共查获标有“深圳欧普”字样的产品180箱,标有“天津欧普”字样的产品30箱。产品包装上的品牌字样为“OPURELE”,所标注的生产单位有的是“深圳欧普卫厨电器有限公司”,有的是“欧普集成吊顶(天津)有限公司”。老板还向执法人员出具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该案件涉嫌冒用厂名、厂址,同时也涉嫌违反3C认证有关规定。
当然,首先厂家自己要合法化经营,才能通过法律解决不合法的事情。不过,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厂家维权要适度,不能把所有的精力放在打击假冒现象上,一旦过度地关注这个问题就会被这个问题所牵制。
商标和企业名称冲突
在灯饰照明业界,“打假”的案例不算多,不过三年前雷士照明(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上海雷士”、“江苏雷士”一案在当时也引起了行业的关注。据悉,在2011年,雷士照明因“上海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和“江苏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冒用其商标,雷士照明分别向法院提出诉讼,结果这两家侵权企业败诉,被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被判决赔偿雷士照明。
上述案例就是典型的商标和企业名称冲突。“雷士照明”是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商标,但“上海雷士”、“江苏雷士”把“雷士照明”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显然是故意而为之。本报法律顾问李清律师表示,由于现行《商标法》中没有设置商标和企业名称冲突的解决条款,在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虽然有相关规定,但保护的对象仅限于驰名商标,由于企业名称注册是区域性登记,商标注册是全国性登记,两种注册制度的差异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利用他人享有一定知名度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越来越突出。
不过,新《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保护的对象更加广泛,包括所有的注册商标权利人以及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商标权利人也拥有了更高层次的法律保护。
商标近似:名字打“擦边球”
对于目前的商标法来说,它只有一字之别,或在中文里为同音字,是否触犯商标法难以界定,除非是国家级的品牌。
有些厂家的品牌名字跟原品牌非常相似,大打“擦边球”。一些打“擦边球”的厂家在地域、名字、产品风格和价格上都在见缝插针,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并不小。目前,一部分客户流入对方手上主要是受到价格的影响,但也有几个别的案例是因为商家误以为打“擦边球”的厂家就是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