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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零投入”改造万盏路灯,经验可借鉴

字体变大  字体变小 发布日期:2014-08-12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292
核心提示:对于政府来说,有效地缓解了财政支付压力,是一种“少花钱办多事”的好模式。这次的尝试也为城市建设积累了新的经验,接下来也将继续探索,更好地实现“花小钱办大事”的理念。

市政工程花钱一定会是“大手笔”?近日,笔者从江门市城管局获悉,该局对市区路灯节能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现政府“零投入”,该项目目前已完成验收,蓬江区、江海区新装1.2万盏LED节能灯,为市区的夜景新添了一份光明。

江门市城管局方面称,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于没有财政预算或缺乏足够改造经费的部门,对于政府来说,有效地缓解了财政支付压力,是一种“少花钱办多事”的好模式,对于企业而言,也能充分释放LED产能,促进企业的发展。

节约电费分期付款

据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蓬江、江海两区主次干道原有路灯大多是传统高压钠灯,光源寿命短,使用年限约1—2年,能耗高,平均年耗电量高达1009.065万千瓦时,折合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9306.6吨,不仅电费消耗大,也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江门市城管局自去年1月份开始,对市区主次干道150瓦以上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深圳新阳蓝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承担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投入也由该公司负责。今年1月份,该公司按期完成改造工程。经过3个月的运行测试,各项指标合格,改造效果良好,5月6日完成项目验收。

项目估算总投资2350万元,其中灯具成本费用约为2000万元,安装工程费用约150万元,运行费用约为200万元。与以往政府直接支付工程款不同的是,节能路灯改造项目利用LED路灯高效、节能的特性,政府以改造后节省的电费,分期返还给企业,用以支付路灯改造的成本和利润,分6年支付,由投资人投入资金并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政府实现“零投入”、“零风险”。

聘请第三方机构把关质量

项目完成后,现场照明质量是否达标?节能效果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承建单位自检为合格,政府自身难以进行专业领域的“质量验收”,如何把关质量?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该项目完工后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全面的、严格的把关,据江门市城管局方面称,该项目引进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赛宝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作为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包括现场照明质量验收和实验室灯具一致性、光性能及可靠性验收。经审核,本项目改造前路灯平均年耗电量为1009.05万千瓦时,改造后平均年耗电量为279.7万千瓦时,年节省电量为729.35万千瓦时,按目前路灯电费0.9138元/千瓦时计算,年节省电费为666.48万元,年节电率达72.28%,远高于项目基准节电率50%的要求,节能效益十分良好。另外,将减少CO2排放量约为6726.8t/年,折算为标准煤约为2407t/年,为江门市完成节能减排指标贡献了一分力量。

江门市城管局方面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江门市区部分路段原有路灯照明质量本身不达标(达标率只有33%),经项目改造后,现所有路段照明质量达标率达100%,总体照明效果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从而满足市民日益提高的照明需求,对全面提升江门市区路灯照明质量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能源类项目可尝试此路径

“这是江门首次进行大规模路灯改造,以往的路灯建设往往是跟道路建设同步的,如某条道路需要改造,路灯作为配套相应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政府全盘埋单。”江门市城管局市政科利科长介绍,这也是江门在路灯改造方面首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路灯改造,也可能是江门地区首次使用该模式,效果比预期要好。

利科长进一步解释,政府投入强调“少花钱办大事”,然而,具体的操作则需要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探索。他认为,以往使用BOT模式,虽说政府不用直接出钱,但仍是“借钱”,只是通过“出卖”收费权来“还钱”。而本次的路灯节能改造,是在政府原有的路灯电费支出账单的基础上,通过节约电费成本来支付工程款,政府不需要“新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利用技术的发展实现路灯节能,因此对于掌握高技术的企业非常有利,另一方面,对于推动企业的技术发展也有一定的鼓励作用。”

利科长介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国外使用比较广泛,目前国内使用较少,以往主要在钢铁行业进行锅炉改造中使用,在路灯改造方面使用比较少,他认为,这种方式对于能源领域而言,非常值得探索,特别是能耗较高的项目非常有优势,它特别适用于没有财政预算或缺乏足够改造经费的部门,对于政府来说,有效地缓解了财政支付压力,是一种“少花钱办多事”的好模式。这次的尝试也为城市建设积累了新的经验,接下来也将继续探索,更好地实现“花小钱办大事”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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